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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抽成 小吃攤:想賣便宜也難

更新日期:2010/08/23 08:27 記者吳政修、祁容玉、苗君平/連線報導

「我們也想賣的很便宜,但不可能」,國道服務區小吃業者吐苦水說,營業租金加抽成高達四成,「成本高,不得已提高價錢」,全台服務區都比外面貴。

中山高新營服務區賣貢丸、炒米粉的業者說,店面是向大西洋超市承租,須讓超市抽四成,售價無法跟外頭比。東山服務區小吃業者也表示無奈,除了要付統一超商租金,「營業額還要讓高公局抽百分十五、統一抽百分之十七」。

「根本沒賺多少!」國道三號西湖服務區陳姓小吃業者說,扣除四成的抽成款,店家還得負擔人事、水電、原料等成本,沒什麼利潤,比在都會鬧區開店還難賺。

他說,客人上門常一邊買一邊罵「怎麼那麼貴?」又不可能跟顧客解釋成本,只能乖乖挨批。

「餐點賣得貴和服務區收租方式有關」,有店家透露,最下游的商家須繳交總營收的百分之卅五到四十,給得標經營服務區的業者,業者再繳納營收的百分之十五到廿給高公局,「店家只能調高定價,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東山服務區一名女店員表示,服務區用餐環境好,又有空調,「路邊攤絕對比不上,不能相比」。

新東陽清水服務區總務任台玉說,服務區內商品琳琅滿目,完全取決市場機制,如果認為五十九元的切仔米粉太貴,消費者不買,營業額下降,相信業者一定會緊張,自然會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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