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民幣現鈔 開放台港直接兌換

更新日期:2010/07/14 04:48 何心尹

  兩岸人民幣現鈔直接兌換,即將開辦!中央銀行副總裁周阿定今(13)日出面宣布,中國大陸人民銀行已指定中國銀行香港子行,做為人民幣現鈔拋補銀行,另外,台灣的對口拋補行,可能由台灣銀行及兆豐銀行擔綱。

  自4月26日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後,經雙方多次協商,中國大陸人民銀行已於7月13日指定中國銀行(香港)作為人民幣現鈔拋補銀行,提供台灣人民幣現鈔。

  中央銀行隨之正式宣佈,新台幣與人民幣現鈔拋補作業將開辦,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可與中國銀行香港子行簽訂拋補協議,以確保人民幣供貨無虞,並降低民眾的換匯成本。

  而根據央行統計,自97年6月27日開辦人民幣現鈔買賣業務至今,共買入81億人民幣、賣出109億人民幣。

  周阿定指出,由中銀香港子行提供現鈔後,對國人的人民幣兌換會有三項好處:一、現鈔較新。二、兌換成本便宜。三、貨源穩定,估計每兌換20,000人民幣,可省下新台幣1,000元。

  至於人民幣存款、匯款及清算作業,周阿定表示,由於涉及的層面比較複雜,雙方仍在協商中,目前還不在開放之列,兩岸仍會持續協商。

  另外,為確保人民幣貨源及新鈔供應的穩定,並降低兌換成本及偽鈔率,央行會同行政院金管會修正「人民幣在台灣地區管理及清算辦法」,開放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得與中銀(香港)簽訂人民幣拋補協議,自本(7)月15日生效。

  據了解,目前台灣銀行、兆豐商業銀行已符合作為新台幣與人民幣現鈔的拋補行規定。修正條文中也增列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由央行會商農委會同意後,辦理人民幣買賣業務及金融機構申請許可辦理人民幣拋補業務的資格條件等規定。

  條文中並增列航空公司、免稅商店等非自然人經許可,也得將人民幣現鈔售予金融機構。此外,條文中還增訂金融機構對偽造及變造人民幣現鈔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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