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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內退貨規定 消保會促業者遵守
更新日期:
2011/02/17 00:07【台北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春節期間仍有消費者去電詢問郵購及電話購物,七天內可否退貨,似乎仍有業者不遵守郵購和訪問買賣七天內可無條件退貨的規定,提醒違反可能受罰。
春節促銷活動多,消保會統計,春節六天假期裡,合計值班消保官共接獲七十七通電話諮詢,並發現期間購物退貨糾紛案件最多,接近一半,達卅六件,其中並有廿四件詢問購物七天內可否無條件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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