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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轉投資事業 台電高層坐擁高薪

中時電子報作者: 本報記者╱調查採訪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4月23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本報記者╱調查採訪】

台電虧損已邁入第7年,累計負債金額高達新台幣1.1兆元,高層是否難辭其咎,可為社會公評。

不過,台電相關高層承襲數年的酬庸文化不改,讓高層在安然退休後轉任子公司、孫公司與財團法人機構「坐高位、領高薪」、「撈錢」,在此民眾百姓生活苦哈哈之際,台電這種作法確實成為社會及大眾可議之處。

台電目前轉投資事業,主要有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台汽電再轉投資的大園汽電、森霸電力、星能電力、星元電力,以及台電捐助的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等財團法人。

外界就認為,這些台電轉投資事業的主管職務,多為台電高層退休前後借調或兼任,許多人更是在退休日當天轉至這些公司與機構,銜接日期幾乎是無縫接軌、滴水不漏。

在這些職位上,除了享有座車、司機,每月薪水平均達25萬元以上,有些甚至比原職薪資更高,還可回台電領取高達千萬退休金,子公司也成為台電高層退休前的「海撈天堂」。

其中,台汽電現任董事長蔡文魁,原為台電財務副總,在民國99年以留職停薪方式轉任,在台汽電月薪高達26.5萬元;蔡文魁更借調2名台電員工到台汽電擔任特助。

另台電原副總涂正義轉任台灣大電力董事長、前台電副總經理施弘基,目前是星元電力公司的負責人、台電副總經理李錦田,目前擔任大園汽電公司董事長等。這些職位的月薪都在19-25萬元。

雖然過去外界一再批評台電這種「世襲」的作法;不過,台電都以台電轉投資這些子公司或孫公司股份未達四分一、是民營企業為由,不能干涉人事調動。

但以經驗法則,一般民間上市公司,只要持有5%以上股份就算是大股東,台電擁有台汽電近28%股份及董監事人事遴選權,國營會或立院應有職權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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