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不行 孫公司…可以 屆齡轉任 台電說法

更新日期:2011/03/27 02:33 王莫昀/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抨擊「肥貓」亂象,台電公眾服務處副處長黃惠予昨日表示,去年行政院已訂定新規定,凡是已屆齡六十五歲退休者,不能轉任子公司擔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因此台電副總經理蔡文魁是在未退休時,轉任台灣汽電共生董事長,希望以他財務管理專才協助子公司經營,這是行政院版本新規定後的首例。 

立委點名林清吉擔任台電子公司星能電力董事長,黃惠予表示,林清吉雖已屆齡六十五歲退休,但擔任的是「孫公司董座」,而不是子公司董座,不受新規定限制。「施弘基擔任星元電力公司董座,也是孫公司董座,不受限制」

至於涂正義與方俊德轉任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董事長、總經理,台電說,這兩位主管雖在台電退休,但尚未屆齡滿六十五歲。而陳國安轉任台灣汽電共生顧問、杜悅元轉任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副總經理,黃惠予說,這些顧問、副總職務並不在行政院限制之列。

國營會副主委陳昭義則坦言,退休高層轉任子公司領高薪事情,並非台電如此,經濟部所屬國營機構都有類似情況,外界質疑是庸酬,且社會觀感也不佳,因此財團法人機構如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等正在檢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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