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罰不怕? 罰金將漲到三百萬

更新日期:2010/06/25 03:23 黃天如、林上祚、江佩君、郭曉芸、朱梅芳/

中國時報【黃天如、林上祚、江佩君、郭曉芸、朱梅芳/台北報導】

消基會公布十五件購物頻道食物、化妝品廣告誇大不實,衛生署說,其中八件該署已移送地方政府查處中,且已開出三張處分書。為解決業者「罰不怕」的問題,衛生署將食品或化妝品宣稱療效的最重罰則提高到三百萬元,相關草案已送行政院。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消費者保護中心主任劉淑芬表示,已修訂《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化妝品管理法》,食品及化妝品宣稱療效罰款一律提高到六十至三百萬元,是現行罰則的三到六十倍之多。

食管局說,送業者所屬地方衛生單位查處的八件產品中,「諾得清體素年終歡慶回饋組」、「葡萄王樟芝王」及「康氏黃金蜆金鋼錠」因誇大事證確鑿,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開出處分書,另五件約談查辦中。其餘七件也有掌握,初步認定其中兩件的廣告內容並無問題,五件尚待確認。

消基會發現某產品標示的字號根本查不到。張簡啟瑞說,若經查業者偽造官方許可字號,可要求全面下架回收,逾期未回收可處六至一五○萬元,還可以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購物台(廣告專用頻道)在有線電視系統播送,由系統台自行設立,非經廣電三法取得執照。有關誇大不實廣告,授權各縣市逕行處分。

東森購物不願做具體回應,僅表示會討論商品呈現方式。U-Life表示,會先自律把關,如有違反縣市政府衛生局規定,只要接獲通知有任何不妥,都先撤下節目不播,消基會點名產品已已撤帶不播,請消費者放心。

富邦MOMO表示,接到相關行文會立即改善,但所販賣商品都有衛生局許可認證,消基會認定有問題的是「廣告誇大」部分,不是商品本身。VIVA表示一定會正視消費者權益,一定會重新嚴格檢視被點名的商品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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