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初審:出國逾四年 復保等半年

更新日期:2010/05/20 13:35

長期旅居海外人士返台一復保隨即就能享受健保給付的爭議已久,今天二代健保法草案初審通過,民眾出國四年以上,返台必須有六個月的等待期,才能加保,以避免專程回國看病的弊端。(陳奕華報導)

立法院20號繼續審議二代健保草案,為避免長期旅居海外人士特別返國使用健保資源,卻不用負擔責任的爭議,草案初審通過,出國四年以上的民眾,回台須要有六個月的等待期,保費從納保那一天開始計算。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說:「我們本來的目的就是要去阻絕那些長期在國外的,至於比較經常進出國內外的比較沒有影響,所以我們那時候定的就是四年,我們覺得四年對於一個就算是留學生或派駐在外工作者,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在國內都會有來往。」

會中,立委提出留學生應該屏除在外,曲同光指出,先前沒有設置等待期,就是為了留學生,既然要防止長期旅居海外人士,返國即可立即納保,使用醫療資源,不應再增加條件,況且留學生在寒暑假多會返台,影響程度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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